李 志 强
(河南大学审计处,河南 开封475001)
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了相应的发展,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体制进一步深化,办学资金的来源和结构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经济越发展,审计越重要。为了保证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就必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这就对高校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探索高校审计的职能定位,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高校审计职能定位
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高等学校内部审计机构要对本校及所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高校审计是指高等学校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计行政管理部门、学校等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校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查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高校审计属于内部审计的一种,一般认为其具有监督、服务、评价等项职能。
(一)监督职能
监督职能是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能,高校审计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职能也是监督职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规定: “教育系统按照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原则,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可见,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学校一切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以及计划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和控制。促进学校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这是高校审计监督职能的主要体现。
(二)服务职能
服务职能也是高校审计的重要职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七)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九)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十)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各单位位内部审计机构配合财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由此可以看出,管理服务职能也是高校审计的重要任务之一,高校在发挥其监督职能的同时,还必须发挥其管理服务的职能,为学校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
服务职能是高校审计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而在经济监督职能派生出来的。随着高等教育学校规模的扩大,校园经济的壮大,学校经济活动增多,管理任务加重,需要高校审计来发挥一部分管理或服务职能。从多年来高校审计工作的实践看,高等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都为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完善做了大量的工作,已经履行了高校审计的管理职能。高校内部审计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的查错防弊到参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再发展到风险导向的管理审计,作为一种管理职能,都是为加强学校管理服务的。
(三)评价职能
评价职能是指高校内部审计要对被审计对象的业绩和效益进行公正的审查评价,这一职能主要以经济评价、经济鉴证两个形式体现。与社会审计相比较而言,评价职能对高校审计来说属于附属职能,因为它没有社会审计的评价与鉴证的那种影响力和法律效力。但是这种评述在整个学校范围内往往会以各种方式得到传播,在全校教职工中间产生一定反响,因而会对被审单位及其负责人会造成较大的舆沦影响。审计可通过这种对各级管理者经营的效率、效益、责任进行的评述,在校内倡导和建设一个公正和平等的风气。
二、高校审计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高校管理中,内部审计工作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有观点认为,内审工作的开展会阻碍高校改革并导致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矛盾。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与审计职能定位有极大的关系。审计职能定位不准确,已经严重制约了审计工作的开展。
(一) 强调监督职能,忽视服务职能。
目前部分高校审计工作者认为,审计工作主要功能是审计监督,对服务方面的职能则因观念落后认识不足。其工作范围也大多局限于传统的财务收支查错防弊和经济案件的处理,审计部门的这种形象往往会使被审计单位对正常的审计工作也会有较强的抵触情绪,这就很可能造成领导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反感,使内审陷于被动地位。实际上高校审计是内部审计,高校审计部门属于学校的一个职能部门,审计工作的开展也是为了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的,审计部门和其它部门在“服务于学校发展”这个大目标下是一致的。因此,审计工作应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管理审计计、效益审计上来,多考虑如何为单位增效,如何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监督与服务并重,不要人为地缩少内审工作范围。
(二)强调服务职能,淡化了监督职能。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内部审计职能也得到了拓展,评价职能、服务职能不断被提出,服务职能已被部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提升到一定的高度,凡重大经济活动都请审计部门参与,结果是什么都参与,但是又什么都参与不彻底,从而导致内部审计人员陷于事务圈中,这种“越位”现象,使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大打折扣,淡化了审计的监督职能,严重影响了审计部门的权威。
三、高校审计科学发展探析
从高校审计的发展历程来看,延伸和拓宽审计职能是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但在发挥内部审计服务职能的同时,绝对不能削弱和淡化监督职能。服务职能的发挥要“到位而不越位”,监督职能要始终坚持,甚至还要加强。要通过切实抓好审计职能定位,促进高校审计科学发展。
(一)提高审计独立性,强化监督职能,树立权威审计
为了保证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各高校必须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设置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之外的专门内部审计机构,并保证内部审计机构不受置于学校其他部门。要实行审计报告公开制度,强化审计监督。通过公开审计报告,增加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加大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此外,还要抓好审计意见的落实工作,强化后续审计工作,树立审计权威。审计工作在做好发现问题的同时,还要抓好解决问题。要在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着力落实审计意见,并对审计意见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做好后续审计。
(二)发挥管理服务职能,拓展审计领域,探索创新审计
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管理服务职能,拓展内部审计工作领域,探索审计工作创新。首先,要重视内部控制制度评审,逐步尝试内部控制审计和风险导向的管理审计。高校内部审计要评估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校和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从而防范和化解各种管理和财务风险。其次,要积极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传统的财务审计多侧重于对预算执行结果即决算审计,很少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无法及时纠正,审计作用得不到较好的发挥。必须全力推进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预算执行审计采用即时监控与定期审计相结合的方式。此外,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要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会同纪委、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做出的重要经济决策效益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等方面进行审计,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另外,要加强学校招标审计监督力度,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对基本建设项目要实现从项目立项、计划安排、招投标,工程结算到工程财务决算的全过程审计。
(三)准确定位审计职能,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创建合谐审计
在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定位上,笔者认为监督与评价是高校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是内部审计的立足点,高校内部审计应以真实性、合法性为导向的财务审计为主,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纪,堵塞漏洞。在履行好监督职能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发挥经济评价鉴证职能。同时还要更新观念,注重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要服务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为领导决策服务,为被审计单位服务,为学校事业的全面发展服务。要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要在以“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这个共同目标下处理好与被审计部门之间的关系。既要搞好审计监督工作,又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切实做到“一审二帮三促进”。要经过上述努力创建一个合谐的审计工作氛围,审计部门有效发挥监督、评价、服务职能,做到“有为有位”; 被审计单位在审计的帮助下改进工作,杜绝违规,规范管理。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做出各自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