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公 示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以及《河南大学绩效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1】22号)的规定,我处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河南大学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量子点发光显示材料与器件专项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及时向我处或审计组反映。审计组将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并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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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审计处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