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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09-02-15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17号令)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教育审计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在保障教育经费足额到位、促进和加强教育财经管理、规范经济秩序和财务行为、避免和减少损失浪费、保障教育资产安全完整、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维护教育部门和单位合法权益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但是,随着我省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办学形式逐步呈现多样化,教育投入逐步呈现多元化,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出现,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为了切实做好当前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搞好教育审计工作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教育事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教育投入也不断增加,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也逐步暴露出部分教育资金使用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甚至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个别地方和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不够重视、审计机构和队伍薄弱、制度不够完善、工作开展不力、内审工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直接关系。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事关教育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事关教育资金的效益发挥、事关教育发展全局和党风廉政建设。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教育审计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理清教育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把教育审计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

    
二、明确任务,全面推动教育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贯彻好教育部17号令的要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紧紧围绕教育经济活动,全面开展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单位财务收支;经费的预算与决算;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对外投资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资金效益审计等方面。近期要突出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工程建设和修缮项目经费、科研经费、大宗设备图书采购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活动审计。同时要开展好对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在审计工作中,要抓住重点、关注热点、突破难点,通过全面开展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对教育资金的有效管理,确保教育资金的安全运行,全面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制度,确保教育审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开展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的审计机构要在认真贯彻《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1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及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等,严格审计工作程序,规范审计行为,促进教育审计工作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

    
四、提高素质,确保教育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开展好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就必须注重审计质量的不断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在开展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中一定要搞好审前调查,理清工作思路,做好审计方案的编制,为审计质量控制提供基础保障;要强化审计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获取客观、相关、充分的审计依据;要做好审计报告的编写工作,恰当反映审计结果;要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实施审计质量监控;要强化外部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教育审计的质量和水平。为此,要注重审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通过开展培训、交流、考核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不断改进审计技术和手段,加强计算机辅助审计等现代审计手段的学习和运用,进一步提升教育审计工作的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的提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本着对教育事业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的态度,积极而又公正地做好审计工作。

    
五、坚持公示,不断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合理利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审计公示制度。通过对审计项目和审计结果的公示,进一步加强财务行为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教育系统勤政、廉政工作的开展。要切实重视审计结果的合理有效利用。通过对审计建议的采纳和审计决定的实施,促进各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及时化解和防范财务风险,推动民主决策和科学理财,保证教育系统内部经济活动健康有序的运行,充分发挥好教育审计工作的服务、参谋作用。

    
六、加强领导,确保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为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并亲自负责教育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对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内审资格的工作人员,并在工作场地、设备、经费及生活待遇等方面提供较好的条件保障。要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大胆开展工作,及时协调并解决好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阻挠审计工作开展,打击和报复审计人员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确保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八年四月二十二日